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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、第10條之1、第15條之1、第44條及第46條,針對「離職後競業禁止」、「調動」、「最低服務年限」及「童工」相關規範進行增修。

By In 最新消息 On 2015 年 11 月 28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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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表示,今(27)日立法院所三讀通過之條文,除可保障勞工競業期間生活、明確雇主合理行使調動權範圍、保障勞工職業選擇自由及保障未成年人勞動相關事項外,更可對於有營業秘密、特定技術、投入大量成本培訓員工之企業,有意與勞工簽訂相關條款時,有更明確有效規範依據,以保護企業之競爭力,充份發揮調和勞工權益及企業利益之效果,對勞資雙方均有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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